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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线广告应核算“单位收入的成本”
作者:佚名 日期:2001-6-20 字体:[大] [中] [小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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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线广告市场商Avenue A公司认为“收入所用成本(CPR)”制有助于网络广告工业的复兴。CPR的全称是“cost-per-revenue”,也就是指在计算经营成本时,以每项收入所用成本为基准来计算。
这家位于美国西雅图的在线市场商业公司称,它认为一项名为“最佳购买”的领航计划将产生令人非常乐观的结果。这项活动进行了15周,目的是在这样一种网络广告经营运动中对各家媒体进行评价,活动中采用的评估数制就是用的这种“收入所用成本”制。这种评估制建立的主要目的是在一项媒体计划中,对于由发行商网站和其它的数字频道所获得的收入进行最优化评估。据Avenue A公司称,使用“收入所用成本”制以取代“销售所用成本(cost-per-sale)”制和“行动所用成本(cost-per-action)”制,会产生更好的结果,因为它考虑到了销售的数字及规模。作为一个结果,这家公司称,这种评估制使市场商更精确的知道,他们从每个网站或者频道中获得一美元收入时,到底支出了多少成本。
举个例子来说,在“最佳购买”活动中,Avenue A公司称,它发现一些发行网站制定了一个数字很高的销售计划,而实际上其订单的平均数却很小。作为对比,该公司称,它看到一些制定很少销售计划的发行商网站,却得到了较高数额的销售收入。Best Buy.com的商标及采购部主任贝蒂娜-汉娜(Bettina Hanna)称:“通过使用‘收入所用成本’制,我们最终能够测算出对于我们重要的部分,例如哪家网站制造了最大收入并获得了最高利润。然后,我们可以调整我们的市场导向。这比仅仅知道哪家网站获得了最多订单来说是一个巨大进步。”美国Atlas学院院长宋杨炳(Young-Bean Song)称:“收入所用成本制代表着数字市场制度改革的下一步发展方向。在这种数制下,广告客户能够开发出可以更精确地实现商业宣传目标的工作模式。”